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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虞凌云案:办案就是为了搞钱“黑打”上海民营企业家虞凌云

www.yingfu001.com 2022-02-19 02:48 虞凌云家属我要评论
  江苏泰州虞凌云案:虞凌云冤案 - 跨省“打黑”的泰州模式
  
  2020年10月30日,江苏泰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虞凌云有期徒刑18年,虞凌云上诉后,江苏高院叶巍、尚召生等法官无视该案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错误等诸多问题,拒不开庭,直接判其有期徒刑17年,处罚金52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4亿余元。
  
  虽然中央一再强调打黑不能“黑打”,但泰州公检法在侦办虞凌云案中,完整地展示了他们办案为了搞钱、无限拔高恶意放大进行“黑打”的泰州模式。
 
泰州虞凌云案:办案就是为了搞钱“黑打”上海民营企业家虞凌云
上海民营企业家,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理事单位:虞凌云
  
  虞凌云冤案争议一:刨黑留恶 坚持拔高“黑恶”定案
  
  为响应国家互联网金融发展,虞凌云在2011年创办了浙江省第二家互联网金融平台“温州贷”,在2014年10月他将公司搬到国际金融中心上海。
  
  2014年12月25日,他开发的口袋理财APP正式上线。2015年7月,虞凌云将其“温州贷”和“口袋理财”合并成立小鱼金服集团。
  
  “口袋理财”上线5年后服务用户数就突破了900万,累计成交金额高达315亿元,小鱼金服集团曾连续多年被评为上海市理财APP十强单位。
  
  小鱼金服集团也随之成为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理事单位、上海市金融信息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并作为行业发展典范编入《上海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2016)》。
  
  尽管小凌鱼公司和鱼耀公司只是利用其用研发、运行的“极速钱包”等现金贷APP从事借贷服务,却仍然在2019年3月25日遭遇江苏泰州警方跨省“扫黑”查处。
  
  虞凌云创业多年,他曾在新疆投资煤矿,还拥有多家其他科技公司的股权,也投资电子货币、网吧、电竞等新兴项目。
  
  但转眼之间,从小就很上进、孝顺父母、从未与人发生过争执、驰骋在上海金融圈的虞凌云,成了泰州公检法监视居住6个月,连夜审讯,攻坚啃下的“黑社会”硬骨头。
  
  泰州警方起初以寻衅滋事罪对虞凌云等人进行立案,后以组织领导黑社会、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信息罪等“五大罪状”对虞凌云等人移送审查起诉。
  
  案子到了泰州检察院,该案又被泰州检察院违法分案审理去黑留恶并以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虞凌云等人提起公诉。
  
  在虞凌云案的家属们看来,将该案降格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样是适用法律错误,也是泰州公检法恶意对该案的拔高和无限放大。
  
  在江苏省泰州市检察院时任副检察长何建明的带领下,就在该案开庭头一晚,多位公诉人还亲自去看守所劝虞凌云等人认罪认罚。
  
  何建明等公诉人一边威逼利诱虞凌云等人认罪认罚,一边亲自电话威胁他们的家属若不认罪认罚定当重判重罚。
 
泰州虞凌云案:办案就是为了搞钱“黑打”上海民营企业家虞凌云
江苏省泰州市检察院时任副检察长、虞凌云冤案第一公诉人何建明
 
  
  虞凌云冤案争议二:分案审理程序混乱
  
  虞凌云案被人为分为两个法院审理,虞凌云等7人在泰州中院审理,另外33人在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法院审理。
  
  泰州中院将“共同犯罪”的部分人员降级审理,直接违反最高法刑事诉讼法解释(法释[2012]21号)第十三条的规定,为冤判虞凌云埋下了伏笔。
  
  2020年10月30日,泰州中院和姜堰法院同时分别对虞凌云等人全案作出一审判决。
  
  2020年12月15日,泰州中院对11名在姜堰法院审理的上诉员工作出了二审判决。
  
  一周后的12月22日,江苏高院拒绝开庭审理直接对虞凌云等人上诉案作出二审判决。
  
  泰州中院在审理虞凌云案时,由纪阿林担任审判长,由徐佼、陈蓉蓉担任审判员,由吴杰、吴震、周荣英、缪晶担任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并由法官助理张谦参与庭审,由黄杨、叶红担任书记员。
  
  而分案审理的另外33人在上诉时,依然由纪阿林担任审判长,由徐佼、陈蓉蓉担任审判员,法官助理张谦参与庭审,由黄杨担任书记员。
  
  这就意味着泰州中院的纪阿林等法官同时审理了该案的一审和二审,泰州中院既是一审法院也是二审法院。
  
  泰州中院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既是对“两审终审制”和回避制度的摧毁,也践踏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性。
  
  在虞凌云冤案的家属看来,从分案审理到重判重罚,泰州中院就是在纪阿林副院长亲自操刀下完成的流水式作业。
  
  虞凌云冤案争议三:全国搜找 所谓的“被害人”
  
  虞凌云案中的622名“受害人”,除1名被害人来自泰州姜堰区外,其余均为泰州公安专案组成员分赴全国各地找来做笔录的,这些“被害人”中不乏在网上四处借钱的“老赖”。
  
  其中有的“被害人”或其家属陈述欠了数十、上百个平台,网贷借了数十次,他们的欠款多达数万、甚至数十万,他们连向哪些平台借过钱都分不清楚。
  
  有的“被害人”甚至不敢向警方承认自己借过网络平台的款,或者只说自己借了支付宝的花呗、借呗。
  
  而虞凌云冤案的现金贷产品借款金额只有1000-3000元,逾期后收取的利息最多不超过本金一倍,还款总金额不会超过6000元。
  
  虞凌云案涉案借款人高达217万余人,即使按照泰州警方搜肠刮肚找被害人的方法,投诉者也只有几百人,比例不到万分之三,投诉者无一称自己被诈骗或敲诈勒索。
  
  622名“被害人”中甚至有29人借到手却未归还的本金金额38000余元,远超过法院认定的虞凌云“诈骗”他们的金额:13600余元。
  
  换言之上述“被害人”还倒欠虞凌云两万余元。这让虞凌云冤案的家人非常不解,到底是谁在诈骗?借钱不还泰州警方不管,出借人却成了诈骗或敲诈勒索?
  
  虞凌云冤案争议四:办案就是为了搞钱
  
  尽管虞凌云冤案的公司与所有用户都有真实、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也不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情形,但最终仍被法院冤判为套路贷恶势力。
  
  虞凌云认为其从事借贷服务,与所有用户都有真实、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绝对不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情形。
  
  虞凌云的行为顶多是“赚取”利息而不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并不存在“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但虞凌云这种“借钱给别人”的行为还是被认定为“诈骗”。
  
  而虞凌云公司的员工们向借款人讨要欠款和利息,则被江苏泰州的办案机关认定为“敲诈勒索”,当然虞凌云也成了“敲诈勒索”的主犯。
  
  在虞爱玲看来,如果虞凌云案不被定性为涉黑或诈骗、敲诈勒索,江苏省泰州市公检法就无法把虞凌云所持有的数十亿资产当做违法所得追缴。
  
  江苏泰州中院一审判处虞凌云18年有期徒刑,兑现了何建明在看守所里跟其家属的“重判”承诺,他的那些员工也分获7到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处以罚金。
  
  在虞凌云案审理终结一周后的2020年12月31日,何建明被江苏省委组织部公示拟推荐提名为设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
  
  2021年3月9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何建明为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泰州中院对虞凌云处罚金52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4亿余元,虞凌云冤案的家人们认为他并没赚到这么多钱,但泰州公检法“办案就是为了搞钱”。
  
  虞凌云案进入执行阶段后,不仅已查封、冻结的那些资产被执行,就连虞凌云家没有房产证的祖宅也可能即将被拍卖。
  
  虞凌云冤案争议五:一个账户冻结9999亿?
  
  一份落款日期是2019年9月24日银行给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分局的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回执显示,虞凌云案涉案的一个账户就被认定“应冻结金额999999999999.99元”。
 
泰州虞凌云案:办案就是为了搞钱“黑打”上海民营企业家虞凌云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分局要冻结该涉案账户一万亿
  
  据江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方林透露:
  
  “虞凌云等人涉恶案,江苏省泰州市检察机关曾提前介入即指定专人审查。”
  
  “江苏省泰州市检察机关还会同公安机关对涉案财产逐人逐项列表,明确查扣依据、数额,加大追缴力度,从立案时的10亿余元增加到28亿余元。”
泰州虞凌云案:办案就是为了搞钱“黑打”上海民营企业家虞凌云
江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方林
  
  江苏省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12·17”专案组因为侦办虞凌云案荣获2019年江苏省泰州市第三批“骏马奖”,该奖项是江苏省泰州市委市政府为激励广大公职人员锐意进取、奋发有为而设立。
  
  虞凌云案专案组上榜骏马奖的理由是,成功侦办“12·17”特大网络“套路贷”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26名,查封冻结涉案资产总值28.2亿余元。
  
  认定事由还指出:
  
  该专案组还侦办虞凌云案得到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和省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入选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套路贷”犯罪十大精品案例。
  
  就在虞凌云案的办案人员们获奖、升迁时,虞凌云和家人不仅几十亿资产被清零,他们甚至还被“负债”4亿元。
  
  “出借是诈骗、讨债算敲诈”让虞凌云和其公司员工们不仅身陷囹圄,该案的执行让他们的家属们也将身无分文或露宿街头。
  
  虞凌云冤案争议六:“株连”式查封执行
  
  虞凌云案查封、冻结、扣押、划扣的资产有现金、股票、股权、房产等,在判决生效前,已被冻结累计达55个现金个人户以及36个公司账户,累计金额达十几亿余元。
  
  就在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前,进入泰州公安暂扣款专户的现金就已经有5.75亿元。前几日,泰州中院的执行法官明确称,“所有现金账户均已执行完毕”。
  
  在虞凌云案的执行过程中,泰州中院划扣现金、出售股票既未告知家属,也未告知律师,直接剥夺了案外人提执行异议、要求公开听证审查、争取合法权益的权利。
  
  虞凌云案在2020年12月22日二审宣判后,泰州中院立即在2021年1月14日到15日两天时间对所有涉案现金账户进行违法划扣。
  
  不可思议的是,虞凌云案中部分在并未涉案的鱼耀公司负责风控、财务、开发、不良资产处置等工作的员工,他们的奖金也要被泰州中院追缴。
  
  他们已经被查封的现金、股票或房产等合计金额早已大于他们从鱼耀公司获得的合法工资和奖金,但泰州中院坚决不查明、分辨,把他们的资产一律当违法所得追缴。
  
  虞凌云冤案的家属们表示,虞凌云案在审判期间没有进行资金审计,拒绝区分夫妻共同财产、拒绝查清犯罪所得,连很多不涉案的现金账户也被泰州中院执行完毕。
  
  截至2021年2月1日,泰州中院全部查封了虞凌云等7名被告人在上海、南京、温州的唯一住房。
  
  尽管有些房子系上述员工在为虞凌云打工前就购买,购房款与虞凌云案没任何关系,但这些员工或他们配偶,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份额也正可能被没收。有些房产系父母半生的积蓄共同出资购置。
  
  上述被查封房产住着14名他们60岁以上的年迈父母和多名两三岁尚未上幼儿园的幼子,还有10名八九岁正在上海、南京、温州等地读小学的年幼子女。
  
  这些员工的配偶有人民教师、淘宝店主、电话销售员和无业下岗人员,如果属于他们的合法房产被泰州中院拍卖,他们的老人、孩子只能露宿街头。
  
  纵观虞凌云全案,该案在纪阿林亲自操刀冤判后,又在其主导下由泰州中院执行局局长丁明霞亲自挂帅执行,彻底完成了对虞凌云冤判并满门抄家式的打劫工作。
  
  纪阿林现任泰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协助院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刑事审判、行政装备处,牵头组织、督查市及上级法院综合考核、文明城市创建、执行等重点工作。

  原文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OSd4QSzO3NC6jAg2cjcdng
 
  虞凌云家属联系方式:微信号:taizhouyu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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