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骗取金融公司贷款,赵某某伙同4S店业务员董某某等人,在全国范围内招揽无贷款资质的借款人,替其伪造贷款材料,安排其前往指定4S店购买车辆后骗取金融机构贷款。近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以贷款诈骗罪对赵某某等7人提起公诉。
伙同4S店业务员包装客户骗贷
赵某某在上海工作生活多年,由于曾经在4S店内工作过,因此认得许多业务员。2018年起,他日常开销增大,钱款入不敷出,于是便起了诈骗的念头。
2018年9月,他联系上某4S店的业务员董某某,与其相互勾结串通,由赵某某寻找低资质的“客户”,向对方表示:“不用你出钱,我带你去买一辆车,只是这辆车你得交给我做抵押,我会把抵押所得钱款分一部分给你。”低资质客户小何从未想到过自己有一天能够买车,而且不需要自己出钱,便跟着赵某某来到了董某某的店里。
赵某某提前将小何进行了全面的“包装”,伪造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再由董某某审核通过,帮助其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见4S店已审核通过小何的证明材料等,未起疑心便将21万余元贷款发放至4S店。小何成功提取一辆新车,但还没等到他摸一把方向盘,这辆车就被赵某某提走。
而赵某某已在外联系好自己的朋友龙某,转手就将这辆新车出售,获得钱款后赵某某与董某某、龙某瓜分了大部分,而小何只获得极少的一点。
金融机构在此后数月内向小何催款,然而小何已将该账户交给赵某某处理,赵某某还了几次款后便申请无还款能力。金融机构审核后发现小何的确不再有资质还款,于是不得不将这笔贷款做成坏账。如此一来,赵某某等人便获得了一辆新车的出售款。
赵某某等人认为这一方式十分巧妙,随即开始招揽其他“合作伙伴”,陆续招录了其他几名成员并进行分工合作。
全国各地寻找“三无”客户
赵某某等人开始在全国各地寻找无固定工作、无经济来源、通过正常途径无法办理贷款的“三无”客户,以金钱为诱惑,吸引这部分人群与他们共同前去购车。
自2018年年末起,几人陆续带来20余名“客户”,为防止4S店和金融机构有所察觉,他们尽量避免同一名客户多次购车。他们对这些客户在利用的同时也有所提防,在每次提车时都会派人跟随。
以这种方式,截至2021年初,赵某某等人共计骗取金融机构贷款达420余万元。2021年3月,赵某某等人的行为被警方发现,这个有计划、有组织的贷款诈骗犯罪团伙成员也在全国各地陆续被警方抓获。
经审查,赵某某等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全国范围内以招揽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后安排其与汽车销售公司签订购车合同,随后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由赵某某等人帮助这批借款人通过贷款审核,随后私下出售车辆的方式骗得金融机构贷款,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检察机关遂以贷款诈骗罪对上述7人提起公诉。
本案中赵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寻找低资质的“客户”,为其伪造相关证件,对其进行资质包装,与4S店内业务员勾结,助其通过贷款资格审核,签订购车和贷款合同,随后再将所得车辆私下出售,从而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小检提醒,在日常生活中应当树立理性消费观,切莫因为他人的只言片语、利益诱惑就贪图一时小利,导致自己钱财信用受损,因小失大。而购买车辆的客户也应当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办理贷款时应到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不可轻信所谓“有资质”的个人或公司,避免上当受骗。